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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李小芳)“网上立案服务不够精细”“执行终本后恢复执行耗时较长”“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存在不足”……日前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以评价指标为抓手,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,立足近期公布的天津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结果,围绕各项涉法院牵头指标,重点分析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短板,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。
近年来,天津高院不断强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应用,狠抓一审网上立案,扎实开展二审网上立案试点,定期通报网上立案、调解平台运行质效,并在此基础上,设立全市法院网上立案服务专线,不断提升网上立案精细化水平。该院还采用多种形式就办理流程及方式进行宣传,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。
针对办理破产便利度亟待提升的问题,天津高院进一步强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,推动建立破产企业信息综合查询机制,制定企业破产费用援助基金使用办法,明确资金申领和审批程序,加强管理人动态管理和考核,对存在降级或除名情形的,严格按照考核办法予以降级、除名。
对于“执行合同”质效指标,天津高院坚持推动多部门协同发力,健全车辆联合路面查控、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、规范涉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的工作流程等机制。同时,推动全市法院建立“执行合同”专业化团队,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建设执行事务(服务)中心,实现服务事项集约办理。制定《天津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恢复执行工作流程(试行)》等文件,从制度层面对恢复执行工作进行规范。
此外,天津高院还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发布《涉种业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导手册》,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,加大对农业领域创新主体的司法服务力度,组织庭审公开观摩活动、发布典型案例,正确引领保护创新创造的价值判断和司法导向。
(责编:梁秋坪、薄晨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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