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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蒋夫尔)日前,在新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会上,新疆大学与江苏金弧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,以技术入股方式成为该公司新增股东,占股权近10%。这是新疆高校首次以科技成果技术作价入股企业。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新疆大学规定,科研人员可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公司,以技术入股获取的股权,七成奖励个人。
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,新疆大学周建平教授科研团队研发的“一种短电弧机械复合加工内冲液快速换刀机床主轴”等10项专利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。该股权分配中,大学占股比例为30%,团队占股比例达到70%。学校技术作价入股只承担技术价值,不承担企业运营盈亏风险。
新疆大学科技处成果转化办公室主任唐军虎表示,“这是学校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后首个落地的技术入股项目,真正让科研人员收益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益捆绑在一起。”
新疆大学出台《技术入股管理办法》,规范科研人员以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公司的行为,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转化体系。该办法共8章、32条,明确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及职责、审批及办理流程、股权分配及奖励、股权管理、技术完成人责任等内容。该办法对于进一步完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,激发学校科研人员创新热情、释放创新活力,积极营造鼓励创新、促进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,助力区域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据介绍,新疆大学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,为推进技术入股工作尽快落地,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技术成果入股工作,审议技术入股相关事宜。此外,学校科学技术处作为学校技术入股服务部门,负责技术成果入股工作的过程管理,重点在碳基材料高效利用技术、新材料新产品开发、信息系统产品、高效特种加工技术与装备等领域做好服务转化工作。